楚天金報訊 據《中國青年報》報道湖南女子李芝(化名)原本在瀏陽過著平靜的生活,不料突然變成了“網上追逃對象”,被警方帶到千里之外的青海。隨後,青海警方確認抓錯了人,並於10日向李芝和她的家人公開道歉。
  女子高鐵站買票時被抓
  今年26歲的李芝老家在湖南耒陽,2007年嫁到瀏陽。上月中旬,李芝帶著五歲的兒子回耒陽老家給奶奶祝壽。11月24日,她準備坐高鐵回長沙。結果,在買票時,她突然被警方帶走。李芝的丈夫劉華回憶,當時他在家中接到妻子的電話,妻子告訴他,警方稱她被列為網上追逃的對象,而且是在青海犯下了案子,要帶走調查。劉華趕緊往耒陽趕,並讓大舅子趕到高鐵站接走了孩子。
  對於妻子為何被列為“網上追逃對象”,劉華一頭霧水。他說,自己和妻子認識十多年來,妻子從未出過遠門,以前賣過衣服,還曾在一家幼兒園做過幼師,從沒去過青海,怎麼會在青海盜竊?
  沒去過青海卻在當地犯案?
  劉華帶著兒子返回瀏陽家裡,一等十多天也沒有妻子的任何消息。12月5日,劉華準備直接去衡陽打聽妻子的下落,途中接到民警的電話,對方告訴他,李芝已被移交給青海警方,會經過長沙火車站,讓他把衣服送到火車站。在一番請求後,民警答應他在衡陽碰面。但到了衡陽,他依舊沒見到妻子。碰面時,民警出示了警官證,然後告知劉華,李芝涉嫌盜竊。辦案民警表示,他們不能跨區辦案,只能將人帶回去調查。
  當天下午,李芝被青海警方帶走,劉華只拿回一張拘留通知書:“當時警方說,妻子去年涉嫌盜竊,因懷孕被取保候審,在取保期間一直未到案,因此被列為追逃對象。”
  被帶到青海方知是錯抓
  12月7日下午,劉華再次接到辦案民警的電話。對方稱,經核實基本排除了李芝作案的嫌疑,由於電腦系統問題,9日確認指紋後會將其送回。辦案民警稱:“她的身份被人冒用了,正在給她買返程的車票。”劉華說,去年7月,妻子在瀏陽丟失了身份證,一個月後,他特意跑到長沙幫妻子補辦了身份證件,但當時沒有掛失。
  9日晚,在西寧賓館的李芝說起自己的遭遇,仍然一肚子委屈。她說,11月24日她在耒陽西高鐵站買票時,民警也沒有說明情況,只是要求其到派出所,並讓她喊來家人將小孩接走。當晚,李芝被轉送到衡陽,在進看守所前,一名女警對其進行了搜身:“讓我脫光了衣服,我覺得很沒尊嚴。”在看守所待了12天后,青海警方將其帶到西寧。第二天,民警意識到搞錯了,把她送到了賓館。
  警方:女子身份證被盜用
  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民警張軍治介紹,去年11月他們抓獲一名盜竊的女子。審訊過程中,女子自稱叫“李芝”,湖南耒陽人,並報出了身份證號碼、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,但當時她自稱沒帶身份證。後經過檢查,發現女子已經懷孕,於是為她辦了取保候審。由於“李芝”在取保候審期間一直未到案,後被列為追逃對象。上月,西寧警方接到耒陽警方的電話,就從青海趕了過來,將“嫌疑人”帶走調查。
  西寧警方10日在官微發佈了“跨省追捕湖南女子”的情況說明,證實李芝確實不是犯罪嫌疑人,並向李芝和她的家人道歉。
  (原標題:湖南女子遭跨省追捕關押12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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